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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09-10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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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6〕249号)文件通知,实行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构建科学规范、公平高效的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机制,建立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制度,优化专利审查资源配置,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专利审查服务,激发创新主体创新活力,推动高价值专利加速产出与转化,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创新主体核心竞争力。
二、备案对象与条件
(一)备案对象
依法在高新区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营业务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重点支柱产业、未来产业,持续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符合条
件的创新主体。
(二)备案条件
备案主体的申请条件:
1.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具有真实的研发投入和自主研发能力;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团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原则上至少需要有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
3.一年内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三、备案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对照备案条件,自愿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如实填报《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并同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初审审核。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创新主体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汇总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复审备案。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各地报送的备案名单进行集中复审,正式确认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四、有关要求
请各拟备案单位于2026年9月11日16:00前点击链接(https://v.wjx.cn/vm/PvPf4Gz.aspx#)报送联系人信息,并将备案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fgxipa@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省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晨曦 0551-62999927
区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琳娜 0551-65327023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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