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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09-10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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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5〕19号)相关政策条款,现就2025年度部分政策条款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有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系统
申报主体登录合肥高新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aihfgx.com),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
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并按平台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上传的扫描件须内容完整、清晰可辨。请密切关注部门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系统开放申报时间:2026年9月10日0:00-2026年9月14日24:00,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纸质报送地点和时间
本次政策兑现资金申请材料在完成线上提交后,须报送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胶装成册,封面标注企业全称及申报条款名称,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至高新区自贸局。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管委会716办公室
联系人:自贸局综合处 65320221
四、申报材料
3.第73条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1)政策条款3: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政策条件:申报企业2025年发生进出口实绩且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具体政策请咨询电话:65320221)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含承诺书);(2)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展会邀请函、展会合同(内容齐全,有明确展位费金额);(4)展位费发票及支付凭证;(5)展位图及展会现场照片;(6)税收完税凭证;(7)企业社保缴费证明;(8)其他说明:①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需有展位费的金额);②展位图;③支付凭证(银行付款水单/现金支付凭证),如外汇付款则应提供银行付汇水单;④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⑤单个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受理;⑥涉及到外文的,应翻译(主要部分翻译)。⑦涉及到外币换算的,统一按照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
五、其它说明
1.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本政策条款与省、市政策及区级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同步报送申报材料盖章版PDF扫描件发送邮箱:3335294693@qq.com。
4.如部分条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奖补总额超出年度预算安排,将统一同比例核减兑现金额。
高新区自贸试验区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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