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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9-30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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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 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的引领推动 作用,助推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根据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1 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文件(见附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高新区内的法人企业;
(二)品牌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健全,品牌管理专兼职人 员落实,积极协助政府部门保护和管理品牌;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认同度较高;
(三)近两年使用自主品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品牌商品近 两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利润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 同行业位居前列,且成长性好;
(四)使用该品牌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外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连续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权属无争议;
(六)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低能耗、无污染,重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近两年,企业无重大环保违法,未因使用该品牌商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此项材料由区知识产权局统一开具。
(七)企业已经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及已经被推介为“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者不在申报之列;
(八)遵守社会公德,支持公益事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免费申请,逐级推介的方式进行,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统一受理申请。
(二)申请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办法》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将申请表纸质版及有关材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高新区知识产权局(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407室),同时将申请企业简介(电子版)发送至hfgxipa@126.com,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申请企业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完整,保质按时上报,同时需指定申请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申请有关工作。对在推介等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通报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处理。在推介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区知识产权局联系。
合肥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
孙辉 62315067
范维莎 62315160
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联系人:
李佩佩 65327023
附件1.合知[2021]36号通知文件.pdf
附件2.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申请表.docx
附件3.申请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需提交的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各地申报企业指导数.docx
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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