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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3-04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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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区经〔2020〕53号)要求,拟于近期受理现代服务业政策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4月9日 二、申报方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准备政策申报材料,然后登录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www.hjqservice.com),在“政策服务”栏目上选择申报条款,将所需附件材料打成一个压缩包上传到系统,提交完毕后等待审核(本次采取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版)。首次申报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实名认证通过后(一个工作日)方可进行政策申报。 2.压缩包内需包含所有应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见附件2)申报材料所列要求,以“申报政策第x条-企业简称-申报材料条目”格式(如:‘申报政策第3条第2小条-天星-①申请报告’,‘申报政策第3条第2小条-天星-全部盖章扫描件’)命名压缩包内的材料,以“申报政策第x条-企业简称”格式(如:‘申报政策第1条-新桥国际’)命名压缩包。 3.压缩包内需包含经申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名的申请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资金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并以“申报政策第x条-企业简称-承诺书”格式命名,与其他应申报材料一起打包于压缩包内。 三、申报要求 凡在开发区内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外经贸企业或其他机构。2020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区经贸局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三)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其他 1.个别申报材料中“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即《2020年新增“四上”企业(商贸、服务业)确认函》,此函将于3月中旬前后点对点出具给需申报该条款的企业。 2.实施细则的附表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中,如所申报条款不涉及建设项目,申报企业仅需填写1-8项即可。 3.政策内容相关申报问题咨询方式:申报政策对应实施细则第3条第5小条等科技类条款时如有问题,请联系科技局(数字资源局)刘晨茗,咨询电话63679379;申报政策对应实施细则第3条第6小条、第5条第4、5、6小条等文化类条款时如有问题,请联系社发局檀红华,咨询电63886153;其他商务类条款的申报问题,请联系经贸局孟夏瑶,咨询电话63886165。 4.本次申报的政策内容,即与实施细则相对应的《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见网页链接http://www.hjqservice.com/lmzck/007004/007004002/20200715/455fdbef-d150-4546-a75b-6d433f9f0da5.html。 5.申报截止日之后,我区将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再由相关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初审情况进行联审核定。 6.在资金规模总额控制范围内,根据各企业申报项目的数量和金额,我区将统筹调整奖补项目、比例和金额。 7.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区经〔2020〕53号) 2.《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 3.申请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资金承诺书模板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数据资源局) 2021年3月3日 |
附件:2.《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docx 附件:3.申请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资金承诺书模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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