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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发表于:2018-03-13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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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一、申报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好处1、为促进和完善合肥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合肥市政府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奖励10万元;2、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在科技计划项目...

一、申报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好处

1、为促进和完善合肥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合肥市政府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奖励10万元;2、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中心有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现的收入,报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备案,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4、一份荣誉,由合肥市科技局授予“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铭牌。

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目标

组建“中心”旨在加强企业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务

(一)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可规模化生产的成套技术、标准、工艺、装备。

(二)为行业或领域进行人员培训,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通过“中心”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

(三)“中心”对外开放,接受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咨询和技术成果转化等。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接纳国内外相关科技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到中心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 

四、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一)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二)具有创新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其中有引进的高层次研发人员。

(三)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近两年每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能提供必要的建设资金,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保证中心的运行。

(四)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试验仪器、测试设备和工艺装备。

(五)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六)产学研联系密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有良好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

(七)管理团队创新意识强,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五、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流程

(一)“中心”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并提交“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受理后,在调研基础上进行审查。经专家评审、研究后,报市科技局审核确认。

(三)“中心”实行合同管理,合肥市科技局下达当年组建批文后,由合肥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申报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合同任务书》,申报单位根据《合同任务书》启动实施“中心”建设。《合同任务书》是“中心”实施和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 

 

六、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与管理

(一)“中心”采取边建设、边运行的方式,建设期为两年。组建中心的依托单位是“中心”建设投入的主体,业务相对独立,经费单独核算。制定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监督和审查财务预决算;协调合作单位之间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分配、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 “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面向相关产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中心”要建立相应的服务网站为行业提供服务。

(三)“中心”建设期间所需经费筹集采取“单位自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的原则,财政资金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自主创新政策给予兑现。依托单位应根据《合同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匹配资金并先期投入,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  支持“中心”建设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等。经费实行单独核算,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中心”的仪器设备纳入合肥市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行共享服务。

 

七、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份左右(以每年的通知为准),各组建单位填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申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并将遴选结果于4月底前报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材料包括:推荐函和申报材料(包括拟组建单位申报书和拟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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